为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,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博士培养目标服务, 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,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,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,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。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学术学位/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和工作精神精神,制定本工作细则,具体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1. 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2.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实行二级管理,由院(所)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。
二、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具体安排
2024年6月11日前:申请人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
2024年6月11日前:基础医学院对考生资格审查
2024年6月14日:基础医学院初审专家小组初审;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
2024年6月18日:学院组织综合考核
地点: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18会议室 时间:9:40
(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将按要求隐去考生和导师姓名的汇报PPT于6月17日15点前发送到邮箱jcyxyyb_dy@163.com)
2024年6月18日: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。
三、考核方式
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,考核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二部分。
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申请人提交的《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》;同时根据需要现场对申请人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学习及工作态度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进行考核。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,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加入笔试形式。面试考核以申请人做科研汇报及答辩形式进行。
综合考核结束后,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,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综合考核具体流程如下:
1.科研汇报
申请人以PPT汇报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今后科研计划等,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。特别注意要在汇报中隐去本人及硕士阶段导师姓名,如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到考核结果,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负。
2.答辩环节
考核小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提问,考生回答问题。
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、科研创新能力、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,尤其要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。考核工作设秘书1人(讲师及以上职称者,如为讲师则须具有博士学位),对考核过程进行详尽记录,考核全程须录音录像,音像材料留存备查。
3.面试内容
面试总分为100分,内容包括:
(1)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(20分)
申请人表达是否流畅,回答问题是否正确,用词是否恰当。
(2)专业知识(20分)
考核申请人对学科的整体认识,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;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;可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。
(3)科研和创新能力(30分)
考核申请人科研思维、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可结合申请人的科研经历和发表的学术文章、获得的课题、奖励及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或科研基金等确定。
(4)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(30分)
对申请人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、职业兴趣、对科研兴趣、科研潜质、心理健康情况、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。
四、录取
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及导师招生计划,确定拟录取名单,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者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。
五、选拔程序监督机制
1.严格实行公示制度,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2.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、申诉问题,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。
六、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七、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:86116056;邮箱:jcyxyyb_dy@163.com
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
2024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