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化和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,更好地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博士人才目标服务,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,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,根据《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制定本招生实施细则,具体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1. 坚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2.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实行二级管理,由院(所)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
二、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具体安排
2023年6月8日前:申请人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
2023年6月11日前:基础医学院对考生资格审查
2023年6月12日:基础医学院初审专家小组初审
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
通过初审的考生加入“2023年基础医学院博士申考制考试群487227259”
2023年6月15日8:30:学院组织综合考核
地点:基础医学院218会议室
2023年6月16日: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。
三、考核方式
综合考核采用“线下”方式进行。
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,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。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二部分。
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《政治审查表》;同时可根据需要现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学习及工作态度、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考核。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,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加入笔试形式。面试考核以考生做科研汇报及答辩形式进行,具体流程如下:
科研汇报:考生以PPT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今后科研计划等,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。PPT及汇报中必须隐去考生本人及报考导师姓名,如未按要求隐去相应信息而影响考核及拟录取,后果自负。
答辩环节:考核小组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提问,考生回答问题。
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、科研创新能力、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,尤其应注意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。考核过程全程须录音、录像,音像材料留存备查。
面试总分为100分,内容包括:
1.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(20分)
表达是否流畅,回答问题是否正确,用词是否恰当。
2.专业知识 (20分)
考核对学科的整体认识,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;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;可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。
3.科研和创新能力(30分)
考核科研思维、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可结合申请者的科研经历和发表的学术文章、获得的课题、奖励及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或基金等确定。
4.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(30分)
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、职业兴趣、对科研兴趣、科研潜质、心理健康情况、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。
综合考核结束后,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,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四、录取
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及导师招生计划,确定拟录取名单,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者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。
五、选拔程序监督机制
1.严格实行公示制度,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2.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、申诉问题,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。
纪检监察电话:0411-86110042
举报信箱:dy_jjjc@163.com
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:024-86981094, 86981076
六、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七、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:86116056;邮箱:jcyxyyb_dy@163.com
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
2023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