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教案编写及使用要求
1.课堂讲授和实验实习课教学均要编写教案,教师授课是必须随身携带教案;
2.书写要求字迹工整、清晰,注意思想性、科学性、逻辑性和艺术性;
3.授课前两周必须交教研室主任审核,无教案或审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课堂教学,并按教学事故处理;
4.完成教学任务后,写出本阶段教学总结,将教案交教研室作为该教师教学档案存档。
二、开设课程
1.为法学专业开设1门医学形态学基础理论和实验课程。
2.为全校各个学院七年制本科生阶段、五年制、留学生等各个层次开设4门医学 基础实验课程:
组织胚胎学
病理解剖学
细胞生物学
医学形态学实验
3.为研究生、七年制研究生阶段开设5门实验课程:
细胞生物学
发育生物学
病理学技术
免疫化学与电镜
组织细胞培养。